關于收取藝術考級技術服務費的通知
摘要:為加強我省社會藝術水平考級的管理與服務,維護考生合法權益,規范社會藝術水平考級活動,山東省藝術考級管理中心根據《全國社會藝術水平考級管理辦法》(文化部令第31號)等有關規定制定了《山東省社會藝術水平考級管理辦法》和《山東省藝術考級技術服務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各級監管部門依據本辦法對藝術考級進行監管管理。
為加強我省社會藝術水平考級的管理與服務,維護考生合法權益,規范社會藝術水平考級活動,山東省藝術考級管理中心根據《全國社會藝術水平考級管理辦法》(文化部令第31號)等有關規定制定了《山東省社會藝術水平考級管理辦法》和《山東省藝術考級技術服務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各級監管部門依據本辦法對藝術考級進行監管管理。
山東省內藝術考級活動都須在監管下開展相關考級活動,依照本 辦法的要求開展工作。
對技術服務費收取,請各考級單位考點按要求執行:
1.收費標準:每人次10元。
2.考級報名時,考級單位向參加藝術考級的考生收取考級技術服務費
3.考級活動結束后,考級單位向省藝術考級專委員會提交考級技術服務費
山東省文化藝術學校
招生考級辦公室
2021年12月
責任編輯: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