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文化藝術學校學生醫保、商保理賠須知
摘要:“醫療費用索賠”一般包括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導致的住院醫療費用索賠和因意外事故導致的門診費用索賠兩種。
“醫療費用索賠”一般包括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導致的住院醫療費用索賠和因意外事故導致的門診費用索賠兩種。
醫保范圍:
1、意外傷害門診可就近到正規縣級以上醫院門診治療(濟南、外地治療均可)
2、一般疾病或意外傷害住院必須在縣級以上醫院住院治療(濟南治療可以,外地不可以)。
3.因意外或急診引起的住院可以在外地縣級以上醫院住院治療。
商業保險范圍:
1、意外傷害門診可就近到正規縣級以上醫院門診治療(濟南、外地治療均可)
2、一般疾病或意外傷害住院必須在縣級以上醫院住院治療(濟南、外地治療均可)
理賠需提供的材料為:
1.學生醫保卡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父親或母親的身份證復印件。戶口主頁,索引頁、學生個人頁,父或母個人頁的復印件。身份證需復印正、反兩面。如果被保險人所在戶口的戶主不是其父親或母親,需另外提供出生證明。
2.被保險人銀行卡復印件,未成年人需要提供其父親或母親的銀行卡復印件;復印后在手寫一遍銀行卡號和戶名;
3.門診病歷原件(需蓋“急癥”章);
4.門診發票原件(其中意外傷害門診發票需蓋“急癥”章);
5.費用明細清單(治療費、化驗費、檢查費的明細單);
6.藥品處方;
7.相關檢查報告單(B超、X光、CT、MRI);
8.診斷證明原件;
9.住院病歷(含首頁(需加蓋醫院公章)、入院記錄、手術記錄、出院小結、醫囑單);
10.住院發票原件;
11.住院期間的用藥匯總明細;
12.因意外或急診引起的住院須提供醫院等級證明。
13.如有社保,需提供醫保結算單。
意外傷害門診報銷需提供的材料的1-8項。
意外傷害住院或疾病住院報銷需準備1-13項材料。
在保險期間,同學們無論在學校還是在社會上或家庭中,發生意外傷害或患疾病后需要門診治療或住院,一定及時通知學校苗老師,(電話:0531-82158286)治療結束后將上述材料及時交到苗老師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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